服務項目 首頁 > 服務項目 > 工商登記 
請按我

一、413日之後營利事業登記證正式廢除

行政院於983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核定: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之施行期限至98412日止,亦即自98413日起,公司組織依公司法辦理公司登記;獨資、合夥之商業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後,而毋庸再行辦理「營利事業登記」及取得「營利事業登記證」。

二、都計、建管、衛生及消防自行管理

公司行號於核准後,主管機關會以電子公文副知稅捐、都計、建管、消防、衛生等單位,並於公文內寫明『實際經營之營業場所仍應符合都市計劃、建築管理、消防及衛生等法令規定』等字樣。這等意思即是說,413日以後只有單純廢除『營利事業登記證』的發行,並沒有廢除管理的法令,公司行號營業場所仍然需受都市計畫法、建築法、消防法及食品衛生法等等規範。以前有張『營利事業登記證』來告知營業場所是否合法,413日以後營業場所管理回歸各營業人,亦即,營業場所如果違法了,業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仍會被罰!至於罰金多少,可參考第四點說明。
『非法容易,合法難』,在可遇見的將來,想必然一定會存在許多『既合法又非法』,也就是表面上看起來已完成商業登記,但實際上卻又違反都計、建管、消防及衛生等相關規定的普通現象,到時候相關單位若真得有足夠人力來稽察,恐怕被處罰的民眾也必然叫苦連天,更害慘了經驗不足的代辦業者,相關衍生的問題,不可不加以正視。

三、申辦程序變的簡單,使用上卻變得複雜!

413日以前公司登記的程序中,營業地址的合法性扮演最後成敗的關鍵,這個關鍵以前有縣市政府幫忙把關,幫忙背書。413日起,公司登記核准後,營業人再去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、買發票即可開始營業,表面上看起來是繞過煩人的營利事業登記證關卡,但中間卻隱藏更大的風險!
有去台北縣政府臨櫃辦過營利事業登記證的人都知道,像縣政府這麼專業的人員都得一字排開,各單位指派相關人等分別審理,複雜的案件更需會辦好幾個禮拜。試問!一個市井小民如何勝任?多如牛毛的都計、建管、消防、衛生法令,又如何才能知法不犯法?既是如此,又如何叫營業人自行管理?這真得就好像讓習慣開賓士的人去駕馭脫僵的野馬,絕非技術不好,只是對象錯誤。
倘若消費者或一般民眾誤認為已完成商業登記的公司行號,在消防衛生等也必然合乎規定,尚不知此變革後,若因意外發生所導致的重大傷亡,或違及消費者生命財產時,其責任固然應歸咎在經營者身上,但試問,難道公家單位都不必儘到監督管理的責任嗎?

四、自行申請前,先了解罰款有多重

()違反都市計畫: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勒令拆除、改建 、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。不遵規定者,除應依法予以行政強 制執行外,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(都市計畫法第79條、80)

()違反建築物使用類組規定: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,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,得連續處罰,並限期停止其使用。 (建築法第91)

()違反消防法令: 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,其管理權人未依 規定設置或維護,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,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;致重傷者,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(消防法35)

() 違反衛生法令: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;一年內再次 違反者,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(食品衛生法第31 )

五、真得要安心,煩人的程序不能廢

根據經濟部48日新聞稿提到有關於廢證之後,為利業者能夠更清楚了解營業場所是否符合都計、建管、消防及衛生規定,提出了以下幾點配套措施:

()內政部協商各縣市政府設立『諮詢服務窗口』:

短期內請內政部儘速召集各縣市政府研商設立「諮詢服務窗口」,以便利民眾得透過此窗口查詢其營業處所之土地使用分區、建築物使用及所得經營之業務;並配合「諮詢服務窗口」設置,由縣市政府消防主管機關,就應加會消防單位之行業別提供予民眾知悉。

()請內政部加強對民眾宣導『諮詢服務窗口』的功能。

()國稅局進駐各縣市聯合作業中之的作業人員暫緩徹離。

根據本所414日派員到台北市政府商業處、建管處詢問結果,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作業中心已撤離,並已不再提供『建築物用途預審』,更重要的是,市政府好像也沒有設置什麼『詢問服務窗口』!!?

希望這只是過渡的協商時期,不然,真不知道對於完全不懂都市建管法令的市井小民如何辦理?如何自保?還是強迫業者先做了再說?再者,過去太過依賴預審制度的代辦業者,將不知道如何確切提供客戶保證?會不會有先把簡單的登記代辦費用賺進來,再等事後管理罰款大刀開鍘的時候再閃一邊?

台北縣的情況,在以前統一發證櫃台以前建管人員所坐的地點,設置有都計、建管及國稅局的詢問窗口,營業人若有需有可以善加利用。不過,經片面了解,在5月之後,該諮詢窗口就從聯合發證櫃台撤回各科服務櫃台。

2009年北誠會計師事務所版權所有,轉載請註明出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