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號設立登記流程及應注意事項
登記流程
天數
申請機關
應注意事項
名稱預查
1
縣市政府
◇請提供3-5個行號名稱 ◇先提供負責人資料(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戶籍地址)及印章
資本額存入
-
銀行
◇行號登記資本超過25萬元,須提供存款證明。 ◇影本請印存摺封面、印鑑及存款頁,共3頁。
商業登記
2
◇負責人需年滿20歲
營業登記
7
轄區國稅局
◇國稅局會現場堪察
購買統一發票
◇負責人需帶身份證至所轄國稅局簽名
進出口登記
國際貿易局
◇請提供1-3個英文名稱
合計天數
12
以申請人提供之文件為準
行號設立登記應準備文件檢核表
NO
應準備文件
注意事項
已準備否
行號名稱三到五個
合夥契約書
只有合夥才需要。
3
股東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印在同一面即可
4
存摺影本
◇資本額超過25萬才須要存款證明。 ◇封面頁、印鑑頁及存款頁,共三頁。
5
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
若無使照,請準備: ◇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及 ◇建物所有權狀影本。
6
建物所有權狀影本
房屋稅稅單影本
最近一期
8
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
以(行號+負責人)名義承租
9
房屋使用同意書正本
建物所有權人出具。
已附房屋租賃契約書者,此項可免。
10
行號大小章
若要代刻請先告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