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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號設立登記

 

行號設立登記流程及應注意事項

登記流程

天數

申請機關

應注意事項

名稱預查

1

縣市政府

請提供3-5個行號名稱
先提供負責人資料(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戶籍地址)及印章

資本額存入

-

銀行

行號登記資本超過25萬元,須提供存款證明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影本請印存摺封面、印鑑及存款頁,共3頁。

商業登記

2

縣市政府

負責人需年滿20

營業登記

7

轄區國稅局

國稅局會現場堪察

購買統一發票

1

轄區國稅局

負責人需帶身份證至所轄國稅局簽名

進出口登記

1

國際貿易局

請提供1-3個英文名稱

合計天數

12

 

以申請人提供之文件為準

 

行號設立登記應準備文件檢核表

 

NO

應準備文件

注意事項

已準備否

1

行號名稱三到五個

 

 

2

合夥契約書

只有合夥才需要。

 

3

股東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
印在同一面即可

 

4

存摺影本

資本額超過25萬才須要存款證明。
封面頁、印鑑頁及存款頁,共三頁。

 

5

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

若無使照,請準備:
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及
建物所有權狀影本。

 

6

建物所有權狀影本

 

 

7

房屋稅稅單影本

最近一期

 

8

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

(行號+負責人)名義承租

 

9

房屋使用同意書正本

建物所有權人出具。

已附房屋租賃契約書者,此項可免。

 

10

行號大小章

若要代刻請先告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