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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公司台灣辦事處報備

外商公司台灣辦事處報備應備文件

NO

應準備文件

注意事項

已準備否

1

外國公司中譯名字

名稱必須加註國籍(ex:日商xx股份有限公司)

 

2

外國公司之法人資格證明文件

由外國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簽署核發。
須經簽證,簽證一年內有效。
應附中譯本

 

3

訴訟及非訟訴代表人授權書

須經簽證,簽證一年內有效。
應附中譯本
授權書應具體訂明代表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所為法律行為之種類,例如:代表本公司簽訂契約、報價、投標、採購。

 

4

身分及住居所證明文件

中華民國國籍,檢送身分證影本。
僑外人士,其居所證件為:

    居留證影本;

護照影本 (加註地址、親筆簽名)

其本國政府出具之居住所證明文件;

本人出具聲明書(應敘明姓名、國籍、地址),經我國法院認證。

 

5

房屋稅稅單影本

◇最近一期

 

6

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

(公司+負責人)名義承租

 

7

房屋使用同意書正本

建物所有權人出具。

已附房屋租賃契約書者,此項可免。

 

8

公司大小章

若要代刻請先告知!